设立单位:能源化工系。
评选范围:能源化工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。
评选人数:共10人。
资助金额:每人3000元。
评选条件:
(1)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思想积极上进;
(2)家庭经济特别困难,勤俭节约、生活俭朴;
(3)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努力,刻苦钻研,必修课程及格或合格;
(4)遵纪守法,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,综合测评成绩良好;
(5)特殊条件,如孤儿、烈士家庭、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等优先。
评选办法:学校等额评选。
填表要求:评选出的学生需填写《陕西正大技师学院助学金申请表》。
设立单位:智能工程系。
评选范围:智能工程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。
评选人数:共10人。
资助金额:每人3000元。
评选条件:
(1)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思想积极上进;
(2)家庭经济特别困难,勤俭节约、生活俭朴;
(3)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努力,刻苦钻研,必修课程及格或合格;
(4)遵纪守法,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,综合测评成绩良好;
(5)特殊条件,如孤儿、烈士家庭、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等优先。
评选办法:学校等额评选。
填表要求:评选出的学生需填写《陕西正大技师学院助学金申请表》。
设立单位:现代服务系。
评选范围:现代服务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。
评选人数:共10人。
资助金额:每人2000元。
评选条件:
(1)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思想积极上进;
(2)家庭经济特别困难,勤俭节约、生活俭朴;
(3)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努力,刻苦钻研,必修课程及格或合格;
(4)遵纪守法,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,综合测评成绩良好;
(5)特殊条件,如孤儿、烈士家庭、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等优先。
评选办法:学校等额评选。
填表要求:评选出的学生需填写《陕西正大技师学院助学金申请表》。
设立单位:汽车工程系。
评选范围:汽车工程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。
评选人数:共10人。
资助金额:每人2000元。
评选条件:
(1)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思想积极上进;
(2)家庭经济特别困难,勤俭节约、生活俭朴;
(3)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努力,刻苦钻研,必修课程及格或合格;
(4)遵纪守法,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,综合测评成绩良好;
(5)特殊条件,如孤儿、烈士家庭、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等优先。
评选办法:学校等额评选。
填表要求:评选出的学生需填写《陕西正大技师学院助学金申请表》。
设立单位:艺术教育系。
评选范围:艺术教育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。
评选人数:共10人。
资助金额:每人2000元。
评选条件:
(1)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思想积极上进;
(2)家庭经济特别困难,勤俭节约、生活俭朴;
(3)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努力,刻苦钻研,必修课程及格或合格;
(4)遵纪守法,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,综合测评成绩良好;
(5)特殊条件,如孤儿、烈士家庭、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等优先。
评选办法:学校等额评选。
填表要求:评选出的学生需填写《陕西正大技师学院助学金申请表》。
设立单位:医学系。
评选范围:医学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。
评选人数:共10人。
资助金额:每人2000元。
评选条件:
(1)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思想积极上进;
(2)家庭经济特别困难,勤俭节约、生活俭朴;
(3)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努力,刻苦钻研,必修课程及格或合格;
(4)遵纪守法,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,综合测评成绩良好;
(5)特殊条件,如孤儿、烈士家庭、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等优先。
评选办法:学校等额评选。
填表要求:评选出的学生需填写《陕西正大技师学院助学金申请表》。